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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安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7-09-21 作者:

 

吴忠市公安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和吴忠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吴忠市本级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吴财发[2017]20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含下属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吴忠市公安局是吴忠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吴忠市辖区6个分县局公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吴忠市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受理、侦办、查处工作以及道路交通、禁毒、出入境、监管场所等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吴忠市公安局预算包括:吴忠市公安局本级预算、利通区公安分局预算、交通管理局预算。纳入吴忠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2、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收入总计241316787.24元,支出总计191173150.15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5605735.55元,增长45.63%,支出总计增加15308855.67元,增长8.7%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29146105.22元,支出总决算176728450.15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6477420.86元,增长33.3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4026680.47元,增长8.62%

(三)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1316787.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146105.22元,占94.96%;其他收入12170682.02元,占5.04%

(四)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1173150.15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42135.90元,占56.31%;项目支出83531014.25元,占43.69%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76728450.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4%。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026680.47元,增长8.62%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6728450.1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60000.00元,占5.92%;公共安全支出140586055.93元,占79.5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88902.27元,占6.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07587.95元,占3.01%;住房保障(类)支出8685904.00元,占4.91%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437484.45元,支出决算为176728450.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2%。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度中央下达我局专项补助经费2662.4万元,其中有13331000.00元不在预算报送范围内;二是由于我局新招录民警、调入民警等原因,导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随之增加;三是由于2016年度民警工资待遇大幅度上调,人员经费大幅上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147435.90元,其中:人员经费95668135.75元,公用经费4479300.15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80945995.75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20509988.30元,增长33.94%,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新招录民警、调入民警等原因,导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随之增加,2016年度民警工资待遇大幅度上调,人员经费大幅上涨;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1331649.55元,增长35.78%

2.商品和服务支出4479300.15元,较2016年初预算数减少1295079.85元,降低22.4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运行经费减少;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208968.36元,增长36.9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22140.00元,较2016年初预算数增加4896043.00元,增长49.8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薪资提高,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随之增大;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23791.39元,增长8.26%

4.其他资本性支出0.00元,较2016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2015年决算数无变化。

(七)2016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09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7939.36元,完成预算的9.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338977.36元,完成预算的8.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962.00元,完成预算的203.3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043595.67元,下降88.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变化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93057.67元,下降8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538.00元,下降46.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运行经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8977.36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85.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962.0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4.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无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8977.3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8977.36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等。2016年,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3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962.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8962.00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吴检查、调研等。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45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九)其他主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79300.15元,比2015年增加845062.36元,增长23.25%。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公务交通补助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9688000.00元,支出决算968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64000.00元,支出决算506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624000.00元,支出决算462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12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22667.41平方米,共有车辆13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吴忠市公安局  

201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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