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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园林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7-09-21 作者:

 

吴忠市园林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本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和吴忠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吴忠市本级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吴财发[2017]20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含下属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林业、园林绿化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林业、城市园林绿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程;

2、开展调查研究,拟订全市林业生产建设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年度计划;

3、指导、监督、考核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林业产业发展、林业种苗生产、湿地保护、林业技术推广、林政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检疫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全民义务植树等林业建设工作;

4、负责吴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监管的责任;

5、指导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吴忠市城区园林绿化工作;承担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和监管林业行政执法的责任;

6、组织拟订绿地系统规划、园林绿化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市区重大绿地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报告。汇总、初审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预算、决算;

7、负责吴忠市城区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招投标、组织实施、建设和监察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绿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城市绿地。加强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和绿色图章制度的落实,负责市区各种新改扩建项目附属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的审批、验收;负责占用市区城市绿地和砍伐、移植树木的审批;依法管理收缴绿化建设保证金、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长期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和城市绿地花草树木损坏赔偿费;

9、负责吴忠市城区公园、风景绿地、道路绿地等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

10、组织实施园林绿化科研项目的攻关和成果推广;

11、负责全市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养护管理单位的资质审核、年审和市场管理;

12、负责市区古树名木、珍稀树种的核准、认定、建档、保护和后续资源的调查利用;

13、指导开展城市群众性绿化活动,组织实施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活动。

二、2016年度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收入总计66,110,012.06元,支出总计48,779,865.20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1,280,216.07元,增长89.81%,支出总计增加102,984.98元,增长0.21%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0,700,328.46元,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2,194,381.23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029,972.53元,增长5.2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9,736,800.82元,下降61.81%

(三)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6,110,012.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00,328.46元,占31.31%;其他收入45,409,683.60元,占68.69%;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

(四)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8,779,865.20元,其中:基本支出3,214,829.83元,占6.59%;项目支出45,565,035.37元,占93.41%;事业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2,194,381.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736,800.82元,下降61.81%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94,381.2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7,000.00元,占1.94%;教育(类)支出0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4,071.96元,占8.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46,688.00元,占2.02%;节能环保(类)支出935,598.00元,占7.67%;农林水(类)支出9,463,380.27元,占77.6%;住房保障(类)支出307,643.00元,占2.5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609,447.00元,支出决算为12,194,381.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93%。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自20165月起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负责发放,二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三是部分建设项目未完工验收,资金未支付。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14,829.83元,其中:人员经费2,855,738.46元,公用经费359,091.37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711,670.46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34,328.54元,降低1.9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及去世人员增加;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3,670.36元,增长3.86%

2.商品和服务支出355,431.37元,较2016年初预算数增加156,031.37元,增长78.25%,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增加了交通补贴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23,531.37元,增长53.2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4,068.00元,较2016年初预算数减少409,980.00元,降低26.38%,主要原因是自20165月起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负责发放;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19,076.00元,降低31.21%

4.其他资本性支出3,660.00元,较2016年初预算数增加3,66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买办公设备;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660.00元,增长100%

(七)2016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163.00元,支出决算为48,892.53元,完成预算的79.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45,512.53元,完成预算的9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80.00元,完成预算的30.2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公务接待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6,745.88元,下降25.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967.88元,下降3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8元,下降23.0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5,512.53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3.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80.0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6.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512.5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512.53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2016年,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64月公车改革后,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8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38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国(境)外接待费支出。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41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000,000.00元,上年结余800,000.00,本年未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1,800,000元。

(九)其他主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091.37元,比2015年增加127,191.37元,增长54.85%。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维修、人员增加等。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5,300,000.00元,支出决算20,493,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4%。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1,959,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300,000.00元,支出决算16,258,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6%。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2,275,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12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513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吴忠市园林管理局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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