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9家企业获自治区融资租赁补贴1214.69万元
发布日期:2017-09-11 作者:
为了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作用,贯彻落实自治区工业“30条”,对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先进设备的企业,给予2个百分点的融资租赁费率补贴,单户企业每年补贴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融资租赁对于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设备,用于生产研发、技术改造、节能减排、扩大产能、提高生产效率以及通过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形式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的都可以给予租赁费用补贴。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我市共汇总上报了10户企业,经过非公局及第三方机构审计核查和复核审定,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等9户工业企业符合融资租赁项目补贴条件,共计获得补贴资金1214.69万元。(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朱振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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