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忠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2017年承诺为民办10件实事责任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0001/2017-6277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7-12-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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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2017年吴忠市人民政府承诺为民办理10件实事已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确保10件实事有效落实,现将实事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事内容及责任分工(见附表)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10件民生实事办理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坚持将办好民生实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10件实事按期全部办结。
(二)明确责任抓落实。坚持市长亲自抓、常务副市长牵头抓、分管副市长专门抓、主办单位具体抓、配合部门协同抓的民生实事办理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于3月1日前将实事办理方案报市政府督查室。同时,要担负起综合协调职责,加强与协办单位的联络沟通,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分工到人,工作按时推进。各协办单位要顾全大局,主动配合,密切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实事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全面落实。
(三)强化督查保成效。今年实事办理将坚持实行“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工作机制,采取政府专项督查、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门督查、群众代表评估督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吴忠日报社、吴忠电视台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民生实事工作和实事办理情况的知晓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监察、审计等部门要主动介入,对实事办理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市政府督查室将于6月底前对10件实事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9月底前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将进行问责。
附件:吴忠市人民政府2017年承诺为民办理实事责任分解一览表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2日
2017年吴忠市人民政府承诺为民办理10件实事已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确保10件实事有效落实,现将实事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事内容及责任分工(见附表)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10件民生实事办理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坚持将办好民生实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10件实事按期全部办结。
(二)明确责任抓落实。坚持市长亲自抓、常务副市长牵头抓、分管副市长专门抓、主办单位具体抓、配合部门协同抓的民生实事办理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于3月1日前将实事办理方案报市政府督查室。同时,要担负起综合协调职责,加强与协办单位的联络沟通,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分工到人,工作按时推进。各协办单位要顾全大局,主动配合,密切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实事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全面落实。
(三)强化督查保成效。今年实事办理将坚持实行“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工作机制,采取政府专项督查、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门督查、群众代表评估督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吴忠日报社、吴忠电视台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民生实事工作和实事办理情况的知晓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监察、审计等部门要主动介入,对实事办理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市政府督查室将于6月底前对10件实事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9月底前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将进行问责。
附件:吴忠市人民政府2017年承诺为民办理实事责任分解一览表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