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区学校2017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0004/2017-67338 | 文号 | 吴教发〔2017〕168号 | 生成日期 | 2017-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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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教育局 |
吴教发〔2017〕168号
吴 忠 市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市区学校2017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市区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和评价各学校2017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的激励和鞭策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对2017年度全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经研究,决定于12月下旬对市区各学校(幼儿园)进行2017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值
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局领导班子考评占10%;局科室对市区中小学常规工作考评占40%,对市区中小学质量效益提升工作考评占40%;责任区督学对学校工作考评占10%。
局领导班子依据学校平时工作情况打分;常规工作考评依据《吴忠市区中小学2017年度常规工作考评细则》(见附件2)进行考核;质量和效益提升考评依据《吴忠市区中小学2017年度质量和效益提升工作考评要点》(见附件3)进行考核;督学依据《吴忠市区中小学2017年度责任区督学考评细则》(见附件4)进行考核。
(二)否决项目
参照市考核办法,实行“一票否决”考核机制。学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考核等级为末等。
1.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教职员工有触犯党纪国法、违犯教师师德要求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 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未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组织救援,造成恶劣后果的。
(三)加分项目
学校本年度承担了对全系统工作有较大推动作用,或提升整个教育形象,产生较大正面影响的活动,并得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教育部门肯定和推广的,由学校提供相关实证资料自行申报,相关科室初审后报教育督导科备案(申报资料提供原件和简要说明材料于12月30日交教育督导科汇总),经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依据实绩及影响程度给予2分、1分、0.5分加分。
(四)结果运用
市教育局成立吴忠市区学校2017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考核工作。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后,按学校分类确定等次。只反馈总成绩、排名,不反馈分项分。年度综合考评为优秀的学校,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酌加。对因管理不善、办学行为不规范,在年度综合考核位次居同类学校末位者,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三、考核分组
从教育局机关办公室、党建办(及工会、团委)、基教科、人事科、财务科(及项目办)、督导科(及宣传中心)、学校工作科、职成科(及监察室)、教研室、师资培训中心(及家校合作、妇委会)等科室各抽调1人组成3个考核小组。
考核一组(12所)
组 长:高 瞻
副 组 长:张 琛
召 集 人:郭自立
考核学校:吴忠中学、吴忠回中、吴忠高级中学、吴忠一中、吴忠二中、吴忠三中(含新校区)、吴忠四中(含第八中学)、吴忠五中、秦渠中学、板桥中学、马莲渠中学、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
考核二组(12所)
组 长:蒯文普
副 组 长:柳佳伟
召 集 人:傅建国
考核学校:利通十四小、金积中心学校、板桥中心学校、马莲渠中心学校、孙家滩中心学校、 扁担沟中心学校、高闸中心学校、 金银滩中心学校、郭桥中心学校、汉渠学校、金银滩复兴学校、黄沙窝学校。
考核三组(13所)
组 长:张进存
副 组 长:黄平先
召 集 人:冯玉浩
考核学校:利通一小(含滨河校区)、利通二小(含三校区)、朝阳小学(含八小)、裕民小学(含七小)、开元小学、盛元小学(含十六小)、利通九小、利通十一小、利通十二小、利通十五小、市幼儿园、利通区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四、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25—29日。考核日程由考核组掌握,具体时间以考核组通知为准。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年终考核是对各校一年来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验和评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及时对各项工作及总体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以严谨务实、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做好年终考核工作。
2.认真自查,精心组织。被考核学校要提供年终考核自查报告,报告要简明扼要,数据准确,条理清晰,要总结出成绩和不足(自查报告中关于“存在的困难问题与对策” 以及对“学校2018年工作的思考”篇幅不得过少)。学校保持正常教学秩序,不进行不相关的展示,不要求学生统一穿校服,不安排室外展示活动。
3.严肃纪律,认真履责。考核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考核组对各学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性赋分,对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核组工作人员要公正公平,正确履行职责,要做到统一尺度、统一标准,评分有理有据,不打“关系分”“印象分”。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务必将考核成绩立即交基教科汇总。各学校对考核方面有异议的,提供实证资料并以书面形式报考核组,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吴忠市区学校2017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吴忠市区中小学2017年度常规工作考评细则》
3.《吴忠市区中小学2017年度质量与效益提升工作
考评要点》
4.《吴忠市区中小学2017年度责任区督学考评细则》
5.《吴忠市区幼儿园2017年度综合考核考评细则》
6.《吴忠市特殊教育学校2017年度综合考评细则》
吴忠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1
吴忠市区学校2017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少云 市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高 瞻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蒯文普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进存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柳佳伟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平先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成 员:雍福斌 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刘 宁 市教育局党建办主任
郭自立 市教育局督导科科长
徐 锋 市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长
姚学锋 市教育局财务科副科长
冯玉浩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张明俊 市教育局学校工作科科长
傅建国 市教育局职教成教科科长
王建军 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白忠明 市教研室主任
贺 欣 市师资培训中心主任
张 冲 市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雷莉青 市教育局信息宣传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进存兼任办公室主任,郭自立、冯玉浩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数据汇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