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局及时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
索引号 | 640300023/2017-7113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7-12-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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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园林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园林管理局 |
12月26日19时许,市园林局接到利通区公安分局东塔寺乡派出所报警称,有热心群众捡到一只鸟送至派出所,请求救助。接警后,我局立即派出森林公安民警赶往现场,经比对核查,确定该鸟为燕隼,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民警初步检查,发现其翅膀受伤。民警作了简单处理后,将该燕隼送至吴忠市湿地保护中心,交由专业人员进行救治。
自“飓风1号”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针对六大打击重点,市园林局高度统一思想,联合多部门进行综合执法,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及时搭建“绿色通道”,将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设立为我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集中收容救治获救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法制观念和意识,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我局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提高了执法水平和办案效率,切实维护我市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将“飓风1号”行动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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