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局进一步规范种苗管理
索引号 | 640300023/2017-7113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7-12-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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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园林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园林管理局 |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生态立市战略,有效解决种植农户阶段性库存苗木的出售,推动苗木产业健康发展。近期,市园林局对全市林业育苗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目前,全市林业育苗面积2.78万亩,苗木储备量1.38亿株,可供2018年造林绿化的苗木数量为8877万株。2018年全市造林预计用苗量508万株,春季造林余苗量为8369万株,其中剩余量较多的是刺槐、国槐、榆树、新疆杨、旱柳、樟子松等,苗木供过于求现象仍然严重。根据市政府要求,我们起草了《关于推进造林绿化苗木去库存的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在林木种子种苗管理中,从2014年开始,我市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批职能下放到各县(市、区)林业部门依法办理,吴忠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苗木全部通过工程招标采购程序依法采购,在招标过程中,我们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管理等指标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审查,确保绿化苗木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林木种苗标签和林木种苗质量合格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检疫合格证,对外调运苗木严格执行“一签三证”制度和种苗质量复检制度,保证了使用苗木造林前的检测。同时,严格按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档案管理,市区绿化苗木档案齐全,标签、生产、经营记录和苗木购销合同、检疫证书规范、清晰,种苗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得到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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