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忠市财政局出台了《吴忠市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建立健全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和提前准备、限时下达、动态调整的预算执行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方案要求,市财政定期组织开展本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加大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实行分类处理,对2014年及以前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市财政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用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对2015年和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资金,可按原用途继续结转使用,如结转资金不需要继续安排使用的,收回市本级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各部门“三公”经费等结转结余资金,原则上全额收回预算。
吴忠市财政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