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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40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索引号 640300014/2017-71876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吴忠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部门 吴忠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40项:督察发现,吴忠市金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仍有3家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企业,给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形成一定风险隐患,但目前仍未取缔到位。

牵头(责任)单位:利通区人民政府

二、整改目标

搬迁关闭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3家企业。

三、整改措施

(一)20173月底前,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市制定搬迁关闭方案并实施,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并完成中卫市、吴忠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企业搬迁和关闭。

(二)不准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新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四、整改完成情况

金积饮用水源地违法建设项目共有3个,分别为金积镇大院子村奶牛养殖园区、吴忠市叶建兵免烧砖厂、吴忠市利通区丁玲肥料加工厂。金积镇大院子村奶牛养殖园区于201610月底完成了拆迁,并部分完成了后期复耕工作。吴忠市叶建兵免烧砖厂于201759日将生产设备及厂房全部拆除,剩余的免烧砖于201710月全部处理完毕后,对所占用的耕地予以复耕,同时吴忠市环保局对叶建兵免烧砖厂进行了立案查处,行政罚款3万元。吴忠市利通区丁玲肥料加工厂于201612月中旬拆除了生产设备,又于201710月拆除建筑物并清理所有原料。

五、整改验收情况

40问题整改情况已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71227日至20171231日,共5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0953-2125215

联系地址:吴忠市开元大道427

 

吴忠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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