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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14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索引号 640300014/2017-71875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吴忠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部门 吴忠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14项:基层监管执法能力薄弱,对违法问题查处不力,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本次督察抽查吴忠市9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贺兰山东麓29家小型葡萄酒庄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导致废水直排。

牵头(责任)单位:青铜峡市政府、盐池县政府、红寺堡区政府、市环保局

二、整改目标

强化环境执法能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基层环境执法水平,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督促改正,完成贺兰山东麓29家葡萄酒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今年以来,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74件,罚款1249.1044万元,其中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75件,罚款7016268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件,罚款129.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0件、限产停产案件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与2016年同期对比,吴忠市环保局环境违法案件立案处罚率上升了97.4%,罚款额增长率为195.7%。二是制发了《吴忠市2017年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方案》,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和后督察工作。三是制定《吴忠市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程序》,完善了各项案件办理制度。四是制定培训学习计划,并及时开展各类培训工作。五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公开环境执法信息,定期在吴忠环保网发布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结果和企业污染物排放基本信息。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和单位执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在吴忠环保网进行公示。

此外,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结合移动执法体系建设,启动了吴忠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在线监管系统、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自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城市高空望系统、企业工况监控系统、监测站综合业务平台系统、户外大屏信息发布系统以及业务系统集成平台等。目前,环境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已完成建设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吴忠市环保局颗粒物扬尘监管执法系统也已建成投入试运行。

对于9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一是对宁夏涝河桥清真肉食品公司废水排放口进行封堵,并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处罚款32.7205万元,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拘留处理。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因技术原因无法正常运行,生产废水交吴忠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二是针对宁夏雪泉乳业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以应缴排污费5倍的罚款共计5570元,并责令企业立即建设新的污水处理设施,现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经监测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按照吴忠市全面封堵取缔入黄排水沟排污口工作方案要求,对该公司废水排放口进行封堵,该公司废水经处理后交利通区马莲渠乡污水处理站处理。三是对金积水源地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取缔拆除,吴忠市环保局对叶建兵免烧砖厂处以3万元的行政罚款。四是盐池县污水处理厂自投运起一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问题,盐池县环保和林业局于20167月对盐池县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行政罚款201.5974万元;盐池县采用PPP模式,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合建了县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于201673日开工建设,201762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五是哈巴湖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2家砖厂的问题,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永红建材、玉美工贸2家企业6个砖厂于2017613日全部拆除,7月底完成了矿坑复垦任务,8月初对地面裸露区域进行了旋播修复,共恢复生态933亩,其中砖厂用地574亩,取土场359亩,播撒草籽1000公斤。六是红寺堡区污水处理厂自2010年投入运行,一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问题,由于生产工艺落后,设施设备老化,导致出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2012年启动提标改造工程,2014年底完成改造并投入运行,但仍未能达到排放标准。因此红寺堡区停运该污水处理厂,启动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工,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通过环保验收。七是青铜峡市盛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涉嫌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危险废物的问题。经核查,青铜峡市盛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名为青铜峡市青宝治炼有限公司是一家利用废旧铅渣回收铅的企业,201212月经市青铜峡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青铜峡市青宝治炼有限公司烧结机—鼓风炉粗铅生产工艺予以关停(青政发[2012]185号),自2012年停产至今。该公司生产原料中使用了铅渣、铅烟灰,剩余原料主要是铅烟灰暂存在原料库中,青铜峡市已按照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置。八是青铜峡市燕赵有色金属冶炼公司涉嫌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危险废物的问题。经核查,该公司不存在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九是青铜峡市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的问题。小坝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中石油青铜峡陈俊加油站、饲料加工厂与20171222日进行拆除取缔。

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共涉及我市29家,其中红寺堡区15家,青铜峡市13家、利通区1家,目前29家葡萄酒庄均按照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通过验收,其中红寺堡区15家葡萄酒庄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葡萄酒庄废水和有机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指南》的通知要求建设三级沉淀池,青铜峡市13家葡萄酒庄按照要求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利通区1家葡萄酒庄建设三级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接入园区下水管网进入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红寺堡区12家、利通区1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红寺堡3家、青铜峡市13家由于错过生产期,无进水无法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均通过了工程竣工验收,吴忠市环保局对宁夏贺兰山特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处罚,处以罚款2万元。

四、整改验收情况:14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已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71227日至20171231日,共5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0953-2125215

联系地址:吴忠市开元大道427

 

吴忠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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