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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3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索引号 640300014/2017-71873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吴忠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部门 吴忠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3项:2013年至2015年,全区9个县(市、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引进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等项目近60个,且部分为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成为污染治理难点和群众投诉热点。

牵头(责任)单位:青铜峡市政府、盐池县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规定,积极引导和有效控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建设。

(二)对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强监管,强化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治,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未完成限期整改任务的,责令停产治理直至整改任务落实或关闭。

(三)对群众投诉热点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对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四)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201712月底前依法予以取缔。

三、整改完成情况

我市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对20132015年间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9个农药中间体项目进行核查,对照2013年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2014年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限制和淘汰产业目录,9个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青铜峡市共涉及农药中间体项目共4个,其中青铜峡市恒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扑草净中间体项目和青铜峡市久隆化工有限公司7200吨甲硫基乙醛肟及6000吨甲硫醇钠项目,经过专家评估,现有工艺对甲硫醇异味污染治理困难、后续环保治理投资过大等原因,建议企业停产,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目前,两家企业已停产,经青铜峡市政府研究决定,要求企业尽快转产。青铜峡市嘉华化工有限公司(中源新资料公司)年产600吨盐酸金钢烷胺中间体项目及东吴农化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氰基乙醇和恶二嗪建设项目,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

太阳山开发区涉及农药中间体项目共2个,均为宁夏晟丰元化工有限公司立项,其中1200吨吡唑环项目未建设,年产1000吨噻唑项目已建成,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

盐池县涉及农药中间体项目3个,其中宁夏鲁泰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甲缩醛项目未建设;盐池县生源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甲硫基乙醛肟项目属于未批先建企业,盐池县环保和林业局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对厂区生产设施进行拆除;宁夏宁远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甲醇钠溶液项目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

四、整改验收情况:上述问题整改情况已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71227日至20171231日,共5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0953-2125215

联系地址:吴忠市开元大道427

 

吴忠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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